• 烟台保障房惠及3.7万户群众 申请范围逐年扩大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7-12  /  浏览:4733 次  /  

为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烟台市构建起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主,多层次、全覆盖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累计为5.2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信息档案,累计解决住房困难3.7户,其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27026户,提供廉租住房保障10115户。

 

  2012年度,烟台中心区将新建经济适用房500套,在芝罘区北上坊地块选址建设“锦绣新园”保障性住房,目前正在办理各项前期手续,预计9月底前开工建设。

  保障房建设硕果累累

  到2002年烟台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4.83平方米,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工业和人口在城市高度集中,产生了对城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的巨大需求,推动了地价和房价的上涨,超越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支付能力。从2003年起,烟台市下大气力抓住房保障,通过政府划拨土地,统一规划、统筹组织、集中建设,一批“房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住房保障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锦绣新城总面积达52万平方米的居住区,5400多户、1.6万余名群众迁入新居。锦绣好家规划建设2900多套、22万余平方米的生态家园,拥有临湖面山的自然环境,便利的交通及莱山区的成熟配套,该项目2270元的价格还不到周边商品楼盘均价的1/3,对于城市低收入阶层来讲,仅需花费16万元就可以买到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子。

  锦绣新天地位于烟台市中心区南部新城中心地段,总投资约13亿元,规划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6600余套,创造了该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供应房源数量、配套设施配套等多项第一,被誉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新天地”。

  保障房申请范围扩大

  烟台市坚持把政策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前提和基础,公布了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标准,逐步建立起以“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为目标,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支柱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从2012年1月1日起,经济适用房与廉租住房的收入线一举实现并轨,上限达到18630元。对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6542元的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采取政府组织建设与园区、企业自建的方式,重点解决他们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实现对各个层次的无缝衔接。

  5月23日——6月5日,是烟台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时间。预登记的保障房申请范围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到“中低收入家庭”,而且首次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登记范围,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

  预登记条件包括:具有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享受宅基地政策或拥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预登记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预登记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6542元;预登记人属未婚人员的,应年满25周岁。如预登记人属毕业不满5年、且在截止登记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今年5月份起,市中心区在本年度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复核工作中,同步开通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一举实现网上审批、动态监测,从技术手段上将更加有效地杜绝虚报瞒报问题。

  全市新开工项目已达38

  在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上,烟台市创新建立了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联动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使保障性住房由“一点”建设变成了“多点”建设,极大畅通了房源筹集渠道。近年来,市中心区先后实施了锦绣新城三期、四期、锦绣花园一期、锦绣好家一期、二期、锦绣新天地等集中建设项目,落实了山水龙城、通世新城、柏林春天等9个联动建设项目,累计建设总量达210万平方米以上。

  2012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首次将城市棚户区改造纳入其中,任务总量为16028套,其中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5841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9614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73户。截至6月底,全市实际新开工项目38个,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城市棚改10862套,开工率达70%,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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