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商业银行不得停止个人购房贷款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4-05-14  /  浏览:7265 次  /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日前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座谈会上指出,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财务可持续、风险管理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刘士余强调,要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住房贷款风险的监测分析。

  在各地住房成交量陆续坠入冰点之际,金融监管层抛出了稳定楼市的措施。12日,央行和银监会召集各银行负责人,要求提高贷款发放和审批效率,不许停止个人购房贷款。据悉,央行和银监会是在当日召开的住房金融服务座谈会上提出上述要求的,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主持了此次会议,会议主题是“研究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5家商业银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座谈会上,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各商业银行保证正常房地产融资需求,积极引导房地产信贷市场健康发展,商业银行要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理定价,提高贷款发放和审批效率,不许停止个人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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