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青岛将率先启动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4-12-23  /  浏览:11736 次  /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条例》规定了登记簿的登记内容,要求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规范了登记形式,要求登记簿原则上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细化了保管责任,要求登记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永久保存登记簿,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任何人不得损毁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登记簿损毁、灭失的,要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等。

  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减轻申请负担,《条例》简化了申请程序,强调当场审查的原则,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以及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或者申请途径,否则视为受理;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条例》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条例》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为维护物权稳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条例》还明确,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解读

  不动产登记,就从咱家说起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2日正式公布。我们可以普及一下不动产登记是啥子,有啥用。就从咱家说起吧。

  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

  对城里人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我们经常说房地产,其实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按国际标准,只有地产,没有房产,所谓的不动产是指地产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因为在物理世界,只有土地是“不动”的。因此,不动产登记,让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做,还是有道理的。

  按宪法,我国城市土地是国有制。我们的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大家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所以我们就犯嘀咕——这不就成了租用吗?对。但经济法上有说法,无限期或非常长期的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原则上规定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尽管缺乏细则,也不清楚是不是免费。《物权法》的规定有待具体的细则,有前提意义的就是《不动产登记条例》(现在加上了“暂行”二字),就是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

  有房子的人,都特别珍惜自己的房产证,但从法理上说,“地产证”更牢靠。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这就是法学家们经常说的“不动产登记核心要件是登记簿”的意思。

  农村才是“广阔天地”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最大一笔不动产,在广大农村地区。

  相对于城市房地产,农村土地可交易性差,自然在“价格”上没优势。但价格上没优势,不影响价值上有绝对优势。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法律上界定了农村不动产的范畴,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海域等,就是山水林田湖。以农村承包地为大头,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会使农村土地“活”起来,使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而这些改革的前提,就是明确的权属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明确这块玉米地是谁家的,把权属证书发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人手里,这块地才能更顺利、完整地流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才谈得上清晰分离。土地流转、农地“入市”就具备了前提条件。这样,农村不动产就值钱了。但“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并不能改变全世界都通行的土地用途管制,也不可能改变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制。

  可能会“倒逼”反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关于“以房查人”“查房反腐”话题不免又热起来。依法治国,治贪也要依法。一部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法理依据和法源。物权法未赋予不动产登记“反腐”功能。但我们的世界从来都不像法学讲义那样讲逻辑。我们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没有“反腐”法律功能,但老百姓希望它发挥“反腐”作用,因为“阳光立法”或“阳光法案”缺位。还是打个比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可以发挥“反腐”功能,相当于把锄头当武器。锄头当然可以做武器,包括保家卫国的武器,但再好的锄头,打鬼子也不如枪炮。这枪炮就相当于官员财产申报法。当然,得慢慢来,而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实是今后一系列法治建设的砖,而且属于第一块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得耐心一些,先用锄头把庄稼种好。

  岛城动态

  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我市将率先启动

  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率先启动城市。

  我市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建立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8个部门参加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房屋、土地、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制定相应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实现统一登记创造了基础条件。我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动态联系城市和图表卡册证等文书设计参与城市,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率先启动城市。

  我市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登记实行“房地合一”,即将咖啡色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黄色的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地产权证”,老百姓领到手,等于同时确认了两项产权。2012年,按照住建部的部署,我市已经建成了覆盖七区五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当年已具备了和全国其他大中城市的联网条件。不过这仅仅是限于房地这两类不动产的登记,而草原、林地、海域等方面的不动产登记还是较为分散,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记者王磊江)

  访谈

  信息平台2017年全面运行

  ——专访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2日正式对外公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加快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任务,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司长(局长)王广华22日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公众最关注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展如何?

  王广华: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6次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审议《“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框架》的精神,我们在已有工作安排基础上,加快了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目的是“反弹琵琶”,以信息化建设来推动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

  我们计划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目前已经形成了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即将组织平台的开发建设。

  记者:参与条例制定的学者认为,条例都是原则性条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细则,进展如何?

  王广华:条例明确提出了要制定实施细则。结合条例颁布和实施,我们将抓紧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表卡簿册和证书式样、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等部门规章和标准的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登记类型、登记程序、各类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要求、登记机构和人员职责等,明确和统一不动产登记表卡簿册和证书式样内容,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要求,健全条例的配套政策,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为统一登记提供充分的依据和保障。地方也要同步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本组文图(除署名外)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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