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产证土地证合一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10-25  /  浏览:8309 次  /  

  牵动烟台百姓的不动产登记,有明确路径和推进时间表了。记者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电视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已于10月20日印发。《意见》明确,今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运转。目前,烟台市不动产登记筹建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机构设在哪里?

  《意见》指出,将市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设区的市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不动产登记。

  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单独设置不动产登记管理科,规格为科级;也可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个设内机构承担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可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意见》要求,本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和职责,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机构名称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隶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设区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可分为副处级,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规格可为副科级。

  实行“一站式”服务

  不动产统一登记,会不会增加百姓的办证负担?已登记的不动产,需要重复提报吗?原有的房产、土地等产权登记证书还有效吗?

  《意见》要求,要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房产交易大厅等资源,合理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场所,集中设置不动产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设区的市实行城市区域内统一登记的,要采取多点办理等方式,科学布局登记网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要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好存量登记信息,切实提高登记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关部门之间要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有关部门、单位能够共享的资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报。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意见》指出,市县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继续有效。

   12月底前全面运转

  不动产登记啥时正式启动?《意见》给出了明确时间表。

  《意见》明确: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2016年第一季度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YMG记者 侯召溪 通讯员 李斌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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